高拱、张居正等人认为,按照祖制,藩王们不允许购买土地,除了历代皇帝赐予的庄田之外,现在藩王们实际掌握的土地大大超过了这个数字,之前朝廷的清丈田亩,仅仅是清丈了那些投献在藩王名下的土地,而这些藩王们所实际掌握的土地仍然是十分众多的。
高拱以河南、山西两省为例,河南是分封藩王的重镇,诸多藩王建藩河南,占据大量土地,侵占百姓民田,藩王们通过钦赐、自行购买、奏乞、纳献等方式获得大量土地,使得河南百姓生计艰难,再加上河南水旱无时,灾害频繁,尽管朝廷通过兴修水利等措施想要发展河南,但是河南仍旧不时出现流民。
高拱在奏疏中激愤的说道:“夫民自开垦之矣,不可谓非其田矣。而今皇亲之家,听无赖光棍投献主使,谓非其田也。请之朝廷,亦谓非其田也,率赐皇亲家。皇亲之家,即奉天子命为己有。乃辄遂白夺其田土、夷其坟墓、毁其房室、斩伐其树木。于是,百年土著之民,荡产失业,抛弃父母妻子,千里之内举骚然不宁矣!”
高拱认为长此以往下去,必然的结果就是出现大规模的流民和民变,所以必须根除这个毒瘤。使得河南安定下来。
户部尚书鄢懋卿也上疏极言藩王之害,他也是以河南作为样本,因为大明现在分封藩王最多的地方的,鄢懋卿统计了藩王的手中御赐的土地,大概情况是:“周王府五千二百余顷;赵王府九百九十余顷;唐王府一百四十余顷;郑王府三百六十余顷;崇王府八千五百顷;伊王府、徽王府遗地三千余顷。”
这些还仅仅是赏赐的土地,鄢懋卿还举了一个例子,就是之前周府南陵王因去世无子。户部和河南抚按官奉旨与周王府一道清查其财产,一共有多少呢?根据河南抚按官的奏报:“见在周府银二万一千三百八十五两,该征房课地租二千四百三十六两,各器皿价值银一千三百四十七两有奇;其弟安昌王私取银五千两,金二千两,及承俸内史所侵匿银一万六千三百余两。”
仅仅是一个郡王,家产就如此丰厚,那些亲王们的家产,就可想而知了,所以鄢懋卿认为,朝廷现在既然能够保证宗禄的发放,就要将藩王们手中的田产予以收回,保障朝廷的收入,否则的话,藩王的土地越来越多,朝廷的赋税越来越少,大明的财政迟早破产。
而李春芳、徐阶等人则上疏建议缓一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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